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黨的領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促進公司各級黨組織切實承擔好、履行好管黨治黨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省屬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等黨內法規及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精神,保阜公司黨委特制定印發了《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試行)》。
本細則分為總則、責任內容、責任履行、責任考核與監督、責任追究及附則六部分內容,著力構建了各級黨組織履行主體責任、書記承擔第一責任、專職副書記(分管領導)承擔直接責任、班子成員分工負責、職能部門牽頭抓總、相關部門齊抓共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黨建工作組織領導體系,形成了主體明晰、責任明確、有機銜接的黨建工作機制,為公司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