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阜高速稽查組利用大數據平臺進行日常數據排查時,發現一輛中型客運巴士存在門架識別車型和出入口車型不符的情況,有“大車小標”逃費嫌疑。隨即稽查組對該車進行數據稽查,經過核查該車使用的OBU設備為二型客車,通過門架照片和一線實際觀察該車車身長度超過6米,根據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貫徹《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JT/T 489-2019)文件精神,應按三型客車執收。
隨后,保阜稽查組對該車近期通行高速的收費數據進行整理分析,收集逃費證據,最終認定該車總計逃費行程為13次,逃費金額二百余元,已上傳部級平臺開展追繳工作,同時將其OBU設備信息上報集團開展OBU設備禁用,切實堵塞收費漏洞。
為進一步貫徹《河北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關于開展全省“百日稽核”聯合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要求,切實收費稽查管理工作,遏制各種違法逃費行為,保阜高速稽查組全力開展數據稽核工作,積極查找逃費車輛信息,對掌握證據的“大車小標”車輛利用部級平臺和智慧平臺開展追繳行動并通報集團進行OBU設備禁用,確保通行費“顆粒歸倉”,有效凈化高速公路收費環境。